检验测量仪器是小编跟了半年的液晶面板生产项目中的一套设备,该设备原计划5月底交货,因供货商因产品检验不合格出现了延迟交货的现象,而该仪器需要从工厂提货,完成出口报关及空运至越南胡志明机场清关,是典型的进口门到门DOOR-TO-DOOR模式。 6月中旬货物从机场起飞,而此时办理清关所需的资料客户还未准备好,特别是进口税则号的归类,由于客户对产品的描述很含糊,致使海关无法准确了解设备情况,也给归号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6月12日海关现场业务处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给出了一个零关税的商品编码,为了节约时间,在征询了客户、海关的意见后,我们决定直接申报,然而海关审单中心在审理单证时不认可原商品编码,认为应归入设备类的商品编码,因此编码需要缴纳5%的进口关税,客户不愿意接受,而此刻时间已到了6月14日。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和客户再沟通,并与现场海关进行沟通,较终在6月15日三方决定按照设备类的商品编码先做税款担保,让货物先通关放行。 6月16日,我们拿着海关签发的税款担保在现场海关密切跟踪此票单据的报关过程,发单、交税、放行...各环节紧密衔接,与越南友人沟通迅速,终于在当天下午取得了海关放行手续。